要说房市,全国人民还是最想听听任志强怎么说,这不,蛰伏多时的任志强又“开炮”了,任志强道:“没太搞懂为什么老说房价高 ?我觉得还早着呢!”那么,房价真的还要涨吗?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事。
(任志强:李嘉诚跑了?你瞎猜什么猜!)
任志强:没太搞懂为什么老说房价高?
11月28日“《财经》年会2018:预测与战略”在北京举行,蛰伏多时后,任志强又“开炮”了,并且还是个“大炮”。 任志强豪言道:没太搞懂为什么老说房价高 ?我觉得还早着呢! 重点如下: 未来独居预计有一亿五千万户,为了满足独居人的住房需求还需要盖25年,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独居,家庭也越小,需求越来越多; 地价价格还是很高,住房价格里60%是地价,并且中国从来没有出台一个政策限制地价; 调控没有可依据的上位法,政策朝令夕改,没有契约精神,扰乱了价格信号。 城市化任务还没完成,不盖房子住哪啊?
大会里其中有两个没有改变,你们谁知道上次大会有几个吗?有人举手吗?看来都没我学习的好。 上次大会有三个没改变,这次大会变成了两个,有一个改了,就是李铁刚才说的,主要矛盾改了,但是两个没改的是什么呢? 第一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改,第二个是发展中国家地位没改。 这两个没改就说明什么呢?说明中国还得回到原来的建立市场经济框架、高速发展的过程。 城市化任务还没完成,不盖房子住哪啊? 要完成小康目标最少也得到60%、70%的城市化率,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状周期还长着呢,你们不要以为今天就建完了,早着呢。 所以,不盖房子住哪儿啊,这是一个大的问题。 全国平均房价才7000元,离合理水平还差得远! 你们以为商品房有多少吗?商品房只占住房总量的40%,或者还不到,像大城市,北京、上海都不到40%。 那么真正的房价有多高呢,超过两万块钱的不到10个城市,超过一万块钱平均房价的不到20个城市。 到今年为止十月份的统计数字,全国的平均房价,平均房价也就是七千块钱,我没太搞懂,为什么你们老说房价高啊?我觉得还早着呢。 你们觉得个别城市房价高,北京、首都或者什么,他们老算房价比,那房价比确实很高,为什么? 外地最有钱的人也到这儿来了,他自然房子就高了,因为你是和外地的那些有钱人去比这个房价啊,所以它就高了。 因此我们真正超过两万块钱平均房价的只有九个城市,所以这二十个城市决定了全国的平均房价大幅度上涨,全国平均普遍下来,我们的房价离合理水平还差的很远。 扣除地价后,房价收入比非常合理!
最近我在一个调查,什么调查呢?就是房价扣除地价以后的房价收入比是什么? 非常低,大概全国平均起来扣除地价以后的房价收入比不到6,大概只有五点几,全国。 那么大城市可能北京、上海比较高,但是扣除地价以后相差多少?相差60%。 换句话说,我们计算一个扣除地价以后的房价收入比,非常非常合理,而且比国际上还低,比大多数国家低。 那也就是说,当其他的国家不是一次性支付70年土地出让金,而且是竞拍价格的时候,它的房价是相对合理的。 从1998年23号文件开始出台,到2003年没有实行土地招拍挂期间,我们房价平均年涨幅多少呢?不到3%,而我们的收入平均涨幅达9.5%。 自从2004年813以后,土地价格急剧上涨,所以到2007年开始出现大量的地王,随后开始出现我们所说的天价地,面粉高过面包等等。 于是才开始出台了我们一系列的调控政策。 房地产调整政策法律依据何在? 调控政策最大一个问题是无法,你们可以查一查,地方出台的所有调控政策哪个是依据上位法了吗? 你们谁给我举个例子。不管你限了什么,我们1995年开始实现《房地产管理法》,你们查查《房地产管理法》有地方政府允许批准价格吗?没有。 上面只写着商品房卖完了以后,你把那价格到政府那去备案,我们住建部出台了88号令,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,上面写着很清楚,价格是交易双方决定的。 同时,调控政策完全没有契约精神,土地合同中写了我可以盖这个房子、盖那个房子,没写必须限价,但是我盖完房子你说这契约不算数,我重新做规定,你这个房子只能卖这些钱,我已经盖好了也不行,商住房也不能卖。 调控政策于法无据,你们可以查一查所有地区政府出台的政策,不管限了什么,哪一个依据法律了。 |